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和《中国美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并结合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处将于2025年5月起对10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1个部门开展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层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序号
| 姓名
| 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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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班陵生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在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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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段卫斌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在创新设计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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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张俊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在附属中等美术学校校长兼直属党支部副书记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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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如会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在纪检监察室(巡察办)主任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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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一飞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在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长(部长)兼学科建设处处长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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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陈正达
| 2022年6月-2025年5月在教务处处长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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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刘海勇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在科研创作处处长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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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韦乐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在招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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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陈燕芹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在计划财务处处长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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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章维镇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在审计处处长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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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
序号
| 部门
| 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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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2024年12月的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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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10名中层领导干部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1个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在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相关建议或意见,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571-87164694。
中国美术学院审计处
2025年5月13日